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本月在某学术研讨会上表示,未来要推动央行数字货币研发。
其实早在2014年年初,中国人民银行就成立了法定数字货币专门研究小组,以论证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。
2015年,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所成立了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中心。
2016年1月20日,中国人民银行首次提出了对外公开发行数字货币的目标。
同年6月15日,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区块链研究工作组。
2017年1月29日,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,以实现金融科技研究成果开发的落地。
2019年2月21日,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央行2019年全国货币金银工作会议上指出,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,深入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。
今年5月底,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开发的PBCTFP贸易融资的区块链平台亮相,其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贸易金融,并已落地。
今年6月,数字金融研究平台也成立了。数字金融研究平台得到了蚂蚁金服的支持,聚焦普惠金融。
现在中央银行经过国务院的正式批准,正在组织市场机构进行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。央行的数字货币在中国定义为M0,是现金的一定程度的替代。
王信局长从中央银行的角度讲了对数字货币的看法:
金融科技的发展、数字金融的兴起,可以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,推动服务创新,可以带来更高效率、更精准的服务。
大的银行都进行了大量的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,中小银行处在支持小微企业的第一线,也急需通过金融科技来改造他的业务、技术机制。
传统的金融机构涉足普惠金融有它的短板和劣势,借助于数字金融、借助金融科技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普惠金融风险偏大、成本较高、收益偏低的特征。
1.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。市场对利率的反映更加的灵敏,从而使得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更高。
2.金融科技发展推动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扩张。
3.对于资产价格的变化也会带来直接的影响。
如果在央行直接发行央行数字货币,它就是直接的法币,就是人民币。这种情况下有助于央行支付的功能,也可以减少法定货币受到加密货币的冲击,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也渴望得到维持。
当然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央行的数字货币是不是对它进行计息,如果计息的话就可以通过利息率的调整,从而更好更容易的来实现央行的货币政策的意图。
可能会使金融脱媒的风险加大,带来监管套利的风险。
因为我们很多从事数字金融的机构,他并没有完全在当前的金融监管之下,这会造成监管的套利,或者带来监管的空白,这些可能都会带来风险的产生和扩散。
金融科技可能更具有隐蔽性、破坏性、系统性,大家在看到它好处的同时,对它迅速发展的很多方面的领域也要给予足够的关注。
从政策的角度讲:
货币的背后是利益、权力、政治、外交,所以如果一种支付工具,它在相当程度上发挥货币职能的话,必然会冲击法定货币,从而会对一个国际的货币的调控、金融的调控,甚至各方面都会带来直接的影响。
我们现在在一个主权国家的大的格局下,而且在现在还有未来的一段时间,在货币这个最重要的金融领域涉及到权利、涉及到国家主权的领域,它是否能够敞开胸怀迎接所谓的某种国际的货币或者超主权的货币,这是需要打一个很大的问号。
除了对大的科技巨头大而不能倒,因为它就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的问题。
比如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,在Libra出现了以后,你是不是允许Libra也在国内使用。
当然有一点是肯定的,就是我们传统的现金肯定越来越多的减少,我们的精力可能从实物的现金转向数字的现金。
最终更好的支持实体经济,更好的防范金融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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